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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1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1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 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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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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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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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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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12: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布的方式下载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出具学校(学院)开具的证明,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评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3的,先进行结构化面试,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讲课或技能操作(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劳动技术指导员)考核人员,再进行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考查。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为1:3的,直接进行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考查。
(3)考核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成绩计算
(1)按最终面试成绩(讲课成绩或专业技能操作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讲课成绩或专业技能操作考查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或专业技能操作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或专业技能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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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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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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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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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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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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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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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所有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天府健康通”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评估后确认可正常参加面试的,到隔离候考室候考。
(四)请考生除正式面试时外,自觉主动佩戴口罩。
(五)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在面试资格审查前15天到达南充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生在领取考核通知书前须签署《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1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
1.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1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1年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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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2021年4月30日
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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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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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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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12: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布的方式下载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csfxx@126.com),完成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行政楼2楼人事处办公室(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华龙北路60号)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评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成绩计算
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讲课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出现考生讲课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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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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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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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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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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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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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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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所有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天府健康通”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评估后确认可正常参加面试的,到隔离候考室候考。
(四)请考生除正式面试时外,自觉主动佩戴口罩。
(五)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生在领取考核通知书前须签署《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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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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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2021年4月30日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
人才引进考试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26号)、《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现将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考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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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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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11月24日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本公告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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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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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按《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布的方式下载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1日8:30-12:00、15:00-18: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37号)综合楼三楼307室人事科。
3.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1)《四川省南充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填写),“本人承诺栏”须签名。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前将电子免冠证件照发送至报名邮箱(ncnkyrsk@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具体岗位”。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必须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农科院发放《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
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0及以上的,根据实际,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4.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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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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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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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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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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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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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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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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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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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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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准时入场,迟到者不得入场,作自动弃权处理。由于考生人数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即7:30)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疫检查及存放物品,以免耽误后续的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
(二)考试期间采取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试室内严禁吸烟。
(六)考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因应试人员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原因导致的应试者与人才引进考试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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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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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天府健康通”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评估后确认可正常参加面试的,到隔离候考室等候。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市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此次考试。
(七)考生应打印并签署《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嘉陵江英才工程”2021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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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4月30日
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5月公开招聘
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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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类别均为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待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https://hrd.cwnu.edu.cn/info/1030/3044.htm)执行。已在西华师范大学工作的在编、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2
报名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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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公招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scg.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考生在非报名时间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请考生于2021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7:30登录西华师范大学缴费网站(https://wxsf.cwnu.edu.cn/xysf/publish/)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或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未缴费,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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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为现场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9:00- 17:00期间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行政办公楼313室带上以下材料办理考试资格审查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中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设置完全一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栏表》的其他要求。
4
岗位调整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开考比例(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于2021年5月21日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涉及取消岗位的考生于2021年6月1日前与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0817-2568025)联系退费。
5
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5月21日登录公招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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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考生参加综合知识笔试。
岗位编码A12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21年5月22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作笔试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编码A12岗位采用综合面试方式。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为3: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岗位编码A12岗位若符合开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
面试定于2021年5月23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网站通知)。面试缺考考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视作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成绩计算方式
岗位编码A01-A11岗位的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岗位编码A12岗位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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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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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通知加试来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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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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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聘用手续
西华师范大学将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逾期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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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学校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本公告的程序开展公开考试招聘相关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对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聘用资格,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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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师范大学在学校网站通知。因考生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聘用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 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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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256802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纪检监察室)
附件:
【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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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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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周毅 监制/黎剑锋 何志 胡斌
审核/陈斌 王庆 赖云 责编/刘晨曦 编辑/小南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华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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